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司法救助再深化 为民解忧显成效
时间:2021-01-12  作者:  新闻来源: 【字号: | |

  2020年,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在当地党委的正确领导下,依托检察机关司法救助职能,充分发挥司法为民、司法扶贫的特色和优势,将司法救助工作作为检察机关服务脱贫攻坚的重要抓手,重点关注贫困户、残疾人、未成年人等弱势群体司法救助工作,全年共办理司法救助案8件13人,与上一年相比分别上升60%和160%,得到市级检察院和县级政法委的支持,共发放救助金34万元,比上一年度翻了两番,践行了以人民为中心的司法理念,做到了让司法有温度,让群众有温暖,促进实现“三个效果”的有机统一,为打好打赢脱贫攻坚战贡献了检察智慧和力量。

    坚持高位深入推进司法救助工作

    强化政治意识,主动将司法救助工作融入社会经济发展大局,积极向上级检察院以及同级政法委汇报沟通,争取政策和资金支持,全年办理的8件司法救助案件均向政法委汇报,得到了政法委的支持并顺利发放救助金22万元。强化责任担当,院领导率先垂范,带头办案,示范带动加大国家司法救助助力脱贫攻坚工作力度,分管院领导全年带头办理国家司法救助案件5件,占全年司法救助案件的62.5%。

    突出救助重点,助力攻克脱贫攻坚

    严格贯彻落实最高检、国务院扶贫开发领导小组办公室《关于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支持脱贫攻坚的实施意见》要求,将农村贫困人口作为司法救助重点对象,为因案致贫、因案返贫的困难群众提供有效司法救助,努力提高救助的精准度和实效性。在助力脱贫攻坚战中作出检察机关应有贡献,向党和人民交上满意的“答卷”,全年办理救助建档立卡贫困户4件7人,发放救助金22.5万元,分别占全年司法救助案件的50%和54%。

    扎实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

    在开展未成年人司法救助工作过程中,通过司法人文关怀彰显检察机关亲和力,构建司法关爱连心桥,关注未成年救助申请人受教育情况,尤其是对因案面临辍学风险的未成年子女,在救助金额上给予一定的倾斜,切实保护未成年人健康快乐成长。全年办理未成年人救助案件11人,发放救助金27.5万元,其中有1人因贫困辍学,后经救助该辍学贫困少年重归校园继续学习。

    转变工作理念,从“坐诊”变“出诊”

    强化检察为民宗旨,增强主动救助意识。克服以往就案办案机械司法模式,将消极等待当事人申请才启动救助程序的被动救助模式,转变为“主动关怀、主动告知”的“应救尽救”主动救助模式,从“坐诊”变“出诊”,通过部门内设机构之间协作配合,对办案中发现的符合救助条件的当事人,及时启动救助程序,主动告知,主动予以救助,有效破解了以往实践中存在救济不全面、不及时等难题,确保应救尽救。在全院各部门的共同努力下,2020年受理司法救助案件数以及发放救助金均实现大幅提升。

    建立联动机制,形成救助合力

    积极探索上下级院联合救助模式,有效缓解救助资金短缺问题,切实加大救助力度。如在办理张某升等4人司法救助案件时,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向百色市人民检察院提出联合救助意见,在得到百色市检察院的明确答复后,及时启动刑事被害人家属联合救助程序,张某升等4人最终获得两级机关司法救助金共15.5万元。

    创新宣传方法,营造司法救助良好氛围

    结合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实际,探索创新宣传方法,充分展示检察机关司法救助的做法和成效,让司法救助工作深入人心。依托各院12309检察服务中心和“两微一端”等新媒体平台,及时总结办理司法救助案件经工作经验,制作《远方的牵挂》等具有典型意义的司法救助宣传片,宣传国家司法救助政策,展示典型案例和取得成效。做好群众的普法宣传教育工作,通过法律知识讲座、街道宣传栏、法律宣传日等多种宣传形式,进一步提升检察机关司法救助工作社会知晓度,努力创造全社会关注、关心和关爱司法救助工作的良好氛围,不断增强社会知晓度、人民满意度、群众支持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