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再次通过自治区精神文明建设委员会审核,继续保留自治区“文明单位”荣誉称呼,这是该院继获得“全区检察机关文明接待单位”荣誉称号后在精神文明建设方面获得的又一殊荣。
据了解,近年来,西林县人民检察院始终坚持突出“强化法律监督,维护公平正义”的检察工作主题,内强素质,外树形象,抓好班子、带好队伍、严格执法、规范办案,努力建设一支高素质检察队伍。该院为抓好创建文明单位工作主要采取以下措施:一是院领导班子始终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放在重要的位置,重视加强精神文明建设,认真思考,积极探索,大胆创新,为该院的检察事业发展提供了强大的精神动力;二是把精神文明建设和思想政治工作做实,将精神文明建设与思想政治工作、检察信息宣传与理论研究工作结合起来,紧紧围绕检察工作来开展,不断推进各项检察工作的全面发展;三是坚持以人为本,通过开展机关效能建设和执法专项检查等活动,充分调动和激发干警的工作积极性与主动性,着力转变检察干警的执法观念和执法作风;四是运用检调对接、刑事和解等方式化解社会矛盾,深化未成年人检察监督,深入开展“法治进校园”巡讲活动,注意发现社会治理制度机制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及时向有关部门发出检察建议,最大限度减少不和谐因素,提高检察环节社会综合治理能力。